塗料的分類
一、按功能分:粉末塗料、防腐塗料、防火塗料、防水塗料等。
二、按化學結構分:硝基漆、聚酯漆、聚氨酯漆、醇酸漆、乳膠漆等。
三、按使用對象分:木器漆、船舶漆、汽車漆、金屬漆、皮革漆等。
四、按使用次序分:膩子、封閉底漆、底漆、面漆等。
五、按常規分類:油性塗料——油漆 水性塗料——乳膠漆
六、按組份來分:
1、單組份漆:只有一個組份,調整粘度,如硝基漆。
2、多組份漆:包括三組份、兩組份漆,使用時必須按要求比例將各組份混合調配。如聚酯漆、地板漆等。
七、按光澤來分:
1、亮光漆:塗層幹燥後,呈現較高光澤。(光澤90-105度範圍內)
2、柔啞光漆:塗層幹燥後,呈現亮不刺眼光澤。(光澤65-75度範圍內)
3、半光漆:塗層幹燥後,呈現中等光澤。(光澤45-55度範圍內)
4、啞光漆:塗層幹燥後,呈現較低光澤。(光澤20-20度範圍內)
5、無光漆:塗層幹燥後,呈現淺淡光澤。(光澤15度以下範圍內)
八、按塗裝效果來分:
1、透明清漆(俗稱清水漆):塗刷後能顯現基材原有的顔色和花紋。
2、有色透明清漆:清漆中添加染料,塗刷後能顯現基材原有的花紋,但基材原有顔色已改變。
3、實色漆(俗稱混水漆):塗刷後能顯現油漆顔色,看不到原基材色紋材質。
4、質感塗料:真石漆、浮雕漆、仿瓷釉、沙面漆、噴塑等。
5、藝術效果:裂紋漆、錘紋漆、仿皮漆、閃銀漆、桔紋漆等。
6、按使用部位:內牆漆、外牆漆、地坪漆、路標漆、煙囪漆等。
九、塗料的命名原則:
1、油漆爲什麽改稱塗料?
油漆一詞在我國已沿七千多年,它最早是指桐油和大漆(生漆)。隨著生産的發展,人們漸漸認識到梓油、亞麻仁油、蘇籽油等也和桐油一樣能當“油”來用;蟲膠漆、硝基漆也和大漆一樣能當“漆”來用。隨著許多合成樹脂(酚醛樹脂、醇酸樹脂、環氧樹脂、氨基樹脂、聚氨酯樹脂、聚氨基甲酸脂)的出現和在制漆工業中的廣泛應用,這些既不是桐油又不是大漆的有機新産品,不能用“油漆”來概括,只有改稱“有機塗料”,簡稱“塗料”才比較科學合理。爲了簡化起見,在塗料命名時,除了粉末塗料外,各塗料品種仍采用“漆”一詞,在統稱時仍用“塗料” 一詞。
2、 塗料的命名原則規定如下:
全名=顔料或顔色名稱+主原料名稱+基本名稱。如:鐵紅酚醛防鏽漆
若顔料對漆膜性能起顯著作用,則用顔料名稱代替顔色名稱。
對于某些有專業用塗及特殊性能的産品,必要時在成膜物質後面加以闡明。 |